大约过了半个小时,这样的感觉消失了。胡忧感觉自己又恢复到了用血斧砍树之前的那种状态。胡忧激动得两眼通红,他终于知道了为什么朱大能他们,练功都不怎么勤快,体质却要比他好,恢复得也要比他快。原来一切的答案,在这里。他们的身体,可以自动吸收天地灵气为己用。
明白了这些,胡忧的信心再次大增。一理通,百理明。胡忧虽然还不清楚,自己之前为什么不能收吸天地灵气,但是现在,他知道,他与这个天风大陆的人,再没有任何分别。现在大家都处在同样的环境里,谁弱谁强,那就要看各自的本事了。谁能更多更好的吸收灵气,谁就成为强者。强者无捷径,唯一‘勤’字尔。天道筹勤,只有肯流血流汗的人,才能够成功。
胡忧此时的心情,可畏大好。这个发现,在胡忧看来,收获远远要大于刺杀林正风。杀一个林正风,算得了什么。只要自身的实力得到突破,万军之中,取敌人的首级,也不是不可能的事。
为了证事心中的猜想,胡忧打算在这里多留一天。这片烂沼泽地,现在已经被胡忧看成了福地,新的生活,就从这片烂沼泽开始。
整整一天一夜,胡忧就在这块烂沼泽地上渡过。他反复的利用血斧来消耗身体的灵力,累得不行的时候,就坐在大头块上打坐,感受着灵气入体的恢复过程。在此期间,胡忧还几次跳进沼泽里,去对比沼泽和地面上的恢复情况。相比之下,胡忧发现,在沼泽里的恢复速度,大约比地面上快两陪。至于打坐嘛,对恢复速度并没有任何的帮助,只是看起来,比较正统而已。
一天一夜的反复消耗苦练,胡忧感觉自己似乎比昨天又强了一点。一开始,手中的血斧只砍一下,他就觉得非常的疲惫,头皮一阵阵的发晕发麻。现在同样还是只能砍一下,身体疲惫依旧,却没有了头晕的现像。这就是进步的证明。
第二天一早,胡忧收拾东西,往令归城方向摸回去。胡忧从来没有想过,就这么找一个地方,隐居起来,埋头苦练。因为他知道,要想成功达成自己的梦想,武力是很重要,但却不是唯一的。只有武力的人,那是莽夫,成不了王者。要想成为王者,他必须付出和收获更多。
走出山林,胡忧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。一路上都没有发现安融人的行踪,也不知道安融人是不是已经放弃了搜捕。摸索着小心前行,终于在第三天,令归城再次出现在了胡忧的眼前。
第一眼看到令归城,胡忧吓了一跳。只见令归城上人头攒动,外城军营,军情鼎盛,大批的人马,正在修缮城防和在操练。
一开始,胡忧还以为那是安融的人马,令归城已经被他们破了。可是仔细看看,那些人并不像是安融人,而且暴风雪军团的战旗,还插在城头上。这说明,令归城还在暴风雪军团的控制之中。只不过暴风雪军团的战旗旁边,并排的插着一面金色的狼头旗。
看清了那面狼旗,胡忧有些恍然:“那是西部狂狼军团的狼头旗?援兵到了!”
“什么人!”
胡忧继续向前没走多远,就被一队警戒部队给拦了下来。这小队的人,身上穿的都是明黄色的军服,看来是狂狼军团的士兵。
曼陀罗帝国一共有五大军团,每一个军团的军服样式,都是统一的制式,不过分属各军团的军服颜色,却都是不一样的。像暴风雪军团的军服,就是绿色的。而据胡忧所知,狂狼军团的军服,则是明黄色的。
胡忧曾经对各大军团的军服颜色,做过评价。在胡忧看来,红fen军团的粉红色军服,最有吸引力。而皇家骑兵团的白色军服,最装逼。狂狼军团的黄色看起来挺贵气,东部黑十字军团的黑色军服最神秘。而自己身上穿着的绿色暴风雪军团的军服,最草根,还好头盔不是绿的,不然戴起来心里真有些便扭。
胡忧看狂狼军团的士兵一脸的警惕,兵刀都拿在了手里,进紧出言道:“是狂狼军团的兄弟吧,别误会,我是暴风雪军团的。”
狂狼军团一个队长冷哼一声,道:“你是暴风雪军团的人?”
胡忧回道:“暴风雪军团不死鸟特战队统领,偏将胡忧。”
狂狼军团的队长脸色一变,大喝一声道:“此人是奸细,给我拿下。”
“是。”狂狼军团士兵一把就把胡忧围了起来,不由分说,就要动手。
胡忧看事情不对,大喝一声道:“住手,我是偏将,你们敢以下犯上!”
以下犯上,在曼陀罗帝**中,那可是重罪。就算是分属不同的军团,军衔等级也同样森严。胡忧喊出这话之后,狂狼军团的士兵暂时都停止了动作,转头看向队长,看他怎么说。
队长看士兵停手不前,大怒道:“还愣着干什么,不死鸟特战队早就已经改编成不死鸟独立团,统领是齐拉维郎将,此人自称暴风雪军团的人,却连这个都不知道。不是奸细是什么。给我拿下。”
那队长的话,胡忧听得脑袋嗡的一声。不死鸟特战队改编成了不死鸟独立团,统领成了苏门达尔的那个儿子,少将军齐拉维!
那老子呢?
马拉戈壁的,终日玩鹰反被鹰啄眼,自己辛辛苦苦带出来的部队,居然为他人做了嫁衣!
胡忧只感觉到一股前所未有的愤怒,瞬间冲上大脑。面对冲上来的狂狼军团士兵,胡忧差点忍不住就要唤出血斧,和他们拼命。
“住手!”
一个声音喝停了狂狼军团的士兵,同样也惊醒了胡忧。声音很熟悉,胡忧抬眼看过去,来人居然是哲别。哲别的身后,还跟着几个原不死鸟特战队的士兵,他们挤进人群,瞬间就拉出刀枪,把胡忧护在了中间。
哲别眼中带着泪花的说道:“胡忧大人,你没事吧。”从哲别不停的喘息来看,她显然不是路经此地,而是从什么地方赶过来的。
胡忧还没有答话,就看到城里大队的人马冲出来,一个个全都眼睛红红的,拼命往这边赶。跑在最前边的,是胡忧的老部下候三。
候三拿着把砍刀,刚一近前,就大声喝道:“谁敢动胡忧大人!除非从我们的尸体上踏过。”
跟在候三身后的士兵,一下就把胡忧和狂狼军团的这个小队,全围在了中间,人人兵刀尽出,杀气腾腾。大有一言不合,就抽刀拼命的架式。
狂狼军团的士兵,没有了之前的威风,从队长往下,全都慌了神。经过几次大战之后,胡忧的这些手下,一个个都成了百战老兵,论砍人拼命,他们可不怕谁。
一股浓浓的战友之情,属下之意,弥漫在这不大的空间里。被士兵们护在中间的胡忧,感触最深。他的心灵,被深深的震撼了。从小闯荡江湖,四处漂泊,受尽人情冷暖的他,何曾想过,有一天,会有这么多血性的汉子,用命来保护自己。
这突如其来的情况,顿时引得城防大乱。特别是狂狼军团的人,看到自己军团的人,被暴风雪军团的士兵围在人群中,一下全都火了起来。也不管究竟发生了什么事,一个个提着刀,也冲了过来。
不死鸟特战队的士兵,得到消息晚的,还在往这边赶。狂狼军团的士兵,也不相让,两方推推搡搡,虽然还没有动刀,但是场面却非常的火爆。
双方只要有一个人忍不住,擦枪走火,两边的人马,马上就会打起来。
事情从发生到发展,只经过短短时间,除了少人外,谁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。有机灵的士兵,已经去向上面汇报了,而更多不明真相的士兵,还在涌出。其中包括很多不是不死鸟特战队的暴风雪军团士兵。v